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三罪全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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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12月15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进行裁决,黎智英被判三项控罪均成立。

       审讯历时156天 明年1月12日听取口头求情

香港中通社报道,该案审讯历时156天。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15日任主审法官,裁定黎智英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均成立。

法庭清楚表明,第一被告人(黎智英)非因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法庭单纯考虑有关的法律和案中证据,以定控方是否已把各被告面对的控罪证明至毫无合理疑点。法庭亦强调,黎智英在国安法实施前的所作所述不是控罪的主体,而只构成与控罪相关证据的背景。

有关第一项控罪,即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法庭裁定案中考虑的书面文章客观上具有煽动性,撰写时目的是引发对香港特区政府的憎恨和藐视及挑动对其的离叛。

第二项控罪即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法庭裁定案中有大量证据显示黎智英在国安法生效后,继续表达其反中国的立场,进行他请求外国实施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活动。

第三项控罪是黎智英被控的另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法庭裁定在国安法颁布实施前,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轩、陈梓华、刘祖廸和其他人之间存在协议,他们会进行“国际游说”,寻求国际社会支持在香港进行的抗争运动。

法庭将于明年1月12日听取口头求情,料需时4日。判刑日期将尽快安排。

       法律专家:裁决公正专业 料黎智英将被重判

法律界人士指出,黎智英在案件中的身份是策划者、金主和参与者。法庭判他有罪,标志香港坚守法治的精神。

黎智英案控罪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9条、《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及159C条;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第159A及159C条。

该案审理历时156天、审视证物2220项、文件超过80000页、黎智英本人出庭作供52日、14名控方证人证词;最终,法庭就本案颁下裁决书长达855页。

专家称,通过审视海量证物及证据,审讯过程细致严谨,裁决理由完全公开供公众查阅,巨细无遗说明法庭对相关法律原则和证据的分析,以及裁定理由等;充分展现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更绝无任何政治考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罪都会接受法律制裁。”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进会会长傅健慈强调,黎智英是一个主要国安罪犯,犯罪意图清晰,犯罪行为有目共睹,法庭证据铁证如山,他在案件中犯罪身份比重是一个主要犯罪人,参与程度非常大且严重。之后当然还要看他的求情,相信法庭会判一个合适的刑期。

傅健慈指出,这是香港首宗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首宗不认罪案件;当中也涉及首被告黎智英,以及他自身参与的系列反中乱港事件。该案审讯非常合理,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审讯,法庭用专业态度,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做出最终裁决。

他分析指,800多页的裁决书涵盖被告自辩、为什么不接纳他的口供、为什么裁定三条控罪等,都有理有据清晰写明。以黎智英对案件的参与度和策划性,以及带给香港的伤害,他认为法庭会重判。

在案件审理期间,不断有外国势力借此抹黑香港自由及法治。傅健慈说,香港回归这么多年,作为香港市民他认为人权自由全部可以依法享用及行使,只要守法、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相信任何人的人权自由会触碰法律底线。

他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法官会独立判断被告是否利用新闻报道为幌子,从事祸国害港行为。

       外交部驻港公署:正义审判不容置喙,外部干预注定失败

另据中新社报道,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简称“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15日表示,坚决支持香港特区依法裁决黎智英串谋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等罪名成立。针对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德国等国家、欧盟及个别政客就此定罪裁决说三道四、公然干预抹黑香港司法,公署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予以严厉谴责。

发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拥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黎智英是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是外部反华势力的“代理人”和“马前卒”,其言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国家安全,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黎案与“新闻自由”毫无关系。任何企图为黎洗白、通过政治施压干预司法的行径,都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

发言人表示,个别国家和政客,长期以来打着“人权”“自由”幌子抹黑香港法治,妄图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干涉中国内政。当他们执行维护自身国家安全的法律时,他们称之为“捍卫法治”;而当香港特区依法采取同等性质行动时,却被污蔑为“压制自由”。这种典型的双重标准,充分暴露其虚伪面目和险恶用心。

发言人强调,有关司法案件纯属香港特区内部事务,不容干涉。有关国家和政客的拙劣表演阻挡不了香港由治及兴的历史大势,虚张声势的制裁威胁注定徒劳无功。我们敦促有关国家和政客认清现实、悬崖勒马,立即停止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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